第1篇: 县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司法局党组决定,在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明规矩、查问题、严追究,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以罗军同志为组长、王华英、李建军同志为副组长、雷丰智、李邓生同志及各股所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室,由王华英同志任主任,李国兵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专治办对专项治理开展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并督促指导,各相关工作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一)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1.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外,县内公务接待一律严禁公款饮酒,也不得私带酒水饮用。
2.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严禁用公款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严禁用公款送礼。
3.因公出差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和住宿费,严禁不交或少交。
4.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提供香烟、酒,不安排夜宵。不得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不得以会议、培训等虚假名义报销或其他经费渠道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不得在单位食堂相互吃请或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宴请。
5.严禁同城公务宴请。同一城市、同一城镇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宴请、住宿等公务接待。确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单位食堂按单位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安排。
6.严禁违规接受请吃。不得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不得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二)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7.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虚假整改,不得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
(三)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8.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9.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10.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三、专项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4月28日,全面开展自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上述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张公务接待票据、每一间办公用房、每一笔红包礼金,都要逐一清理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立行立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自问题发现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为主,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一个星期内按规定上交,如实填写《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自查自纠登记表》,报本单位留存备查。
(三)专项检查。局专治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股室负责人,严格督促整改。各股室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要详细造册并附说明,按要求上报。
(四)整章建制。要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四、专项治理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要加强舆论宣传,多种方式广泛动员,明确专项治理各项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全局上下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接受政治考验的高度认识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抓到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抓、主动查、坚决改,决不能置身事外,当看客、作壁上观。
(三)强化问责追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绝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专项治理开展以后,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往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视为拒不整改,一律顶格处理。
第2篇: 县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过去一年,全县政府系统各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严政纪、惩腐败、转作风、建机制,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台账、抓整改、促落实,确保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通过拉清单、明分工、定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努力清除阻碍发展的“堵点”和政务服务的“盲点”,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大力推行局长进大厅和“六个一”政务服务新模式,群众即办件办结率达100%;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二十四证合一”登记模式,新增市场主体6620户。四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惩治扶贫、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等领域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立案审查党员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71件200人,有力遏制了新“四风”问题反弹和蔓延。五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9件、政协提案92件,办复率100%。六是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省委“七破七立”要求和省政府“十不准”规定,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政府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社县服务群众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态度消极,缺乏敢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勇气和担当。二是个别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证件、审批手续时还存在拖着不办、办了不发,等着要态度、要表示的现象,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项目建设管理还不规范,特别是一些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假招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等问题,影响了项目建设公平、公正、高效推进。四是村社干部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假公济私、挥霍浪费集体钱物等问题时有发生,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压力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我们要充分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决心和恒心,加大干劲、拼劲和闯劲,坚持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处腐败问题、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只要能做到清正廉洁、一心奉公,干工作就能底气十足。政府各部门党组要有强烈的政治担当意识,把政府系统、行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同时,也要管好家属、亲友、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既抓好业务工作,也要认真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实现两促进、双提升。
二是聚焦“关键少数”,持续推动党风政风转变。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关键少数”,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碰纪律规矩红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要认真遵守《准则》《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述廉述责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规定要求,洁身自好,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特别是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形象,而且影响着单位的作风和形象,在工作中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情亲自到场、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带头作为、主动作为。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切实筑牢廉洁从政底线。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以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促进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四是狠抓执纪问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反复强调要强化责任追究,纪委监委“一案双查”已成为常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警醒起来,坚决摒弃“管好自己就没事”“出了问题各算各的帐”的错误观念,既要履行好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也要落实好监督责任、管理责任,对任何工作都要抓细抓实、抓小抓早。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一方面要发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宣传,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从群众举报、明察暗访、违纪违规线索中,严肃查处一批不守纪律、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真正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要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部署要求,着力营造鼓励干事、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决不能让工作中的“领头羊”成为失误的“替罪羊”,切实保护好干事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好干部消除后顾之忧,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全身心投入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
同志们,当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严峻,任务重、压力大。做好当前政府工作,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希望大家集中精力,只争朝夕,切实把心思放在抓发展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把项目一个一个抓实,把事情一件一件办好,确保上半年“双过半”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第3篇: 县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校落地生根,按照校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华水党[20***]67号)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查快办、严肃问责,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监督实效;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我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各级党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贯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问题处置是否严格。
2.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全面自查公款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津补贴发放等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重点看配套制度是否有效管用、问题风险是否及时发现。
(二)立行立改阶段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处理。对违规公款吃喝的,必须将相关费用追缴到位,并上交财务处。对超标准的办公用房,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严防造成新的浪费。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等,必须清退到位,并上交财务处。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按规定上交,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同时各党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校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
校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区或重点领域,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工作日饮酒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四)巩固深化阶段
1.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扛起主体责任。
2.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健全配套措施,明确纪律红线,着力发现监管盲点、工作死角,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坚持以案促改,通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校纪委将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效作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加强业务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肃执纪问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校纪委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办,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因违纪人员级别低、情节轻、数额小而轻视放纵。